Posted on: April 21, 2021 Posted by: 陳健元 Comments: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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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真主安拉的關係,不僅僅只是在早上或晚上花幾分鐘來做”杜瓦”(隨心所欲的向真主禱告)或禮拜就足夠,而是貫徹如一的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也表現出來。但當外出,面對社會、面對朋友、或面對職場時,也一樣隨心所欲地做事或不顧一切地討好身邊的人,這種關係就如欺詐,妄想以為可欺騙真主,但其實只是自己欺騙自己。真正信仰真主的人,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在聽從他的主,會安排所有的活動,都能令他保持不違背真主的命令,或遠離任何容易墮入被禁的事,

(4:36 ) “你們當崇拜真主,不要以任何物配他,當孝敬父母,當優待親戚,當憐恤孤兒,當救濟貧民,當親愛近鄰、遠鄰和伴侶,當款待旅客,當寬待奴僕。真主的確不喜愛傲慢的、矜誇的人。”

(16:90-91) “真主的確命人公平、行善、施濟親戚,並禁人淫亂、作惡事、霸道;他勸戒你們,以便你們記取教誨。當你們締結盟約的時候,你們應當履行。…”

(4:135) “信道的人們啊!你們當維護公道,當為真主而作證,即使不利於你們自身,和父母和至親。無論被證的人,是富足的,還是貧窮的,你們都應當秉公作證;真主是最宜於關切富翁和貧民的。你們不要順從私慾,以致偏私。如果你們歪曲事實,或拒絕作證,那末,真主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。”

(2:44) “你們是讀經的人,怎麼勸人為善,而忘卻自身呢?難道你們不了解嗎?”

(5:90) “信道的人們啊!飲酒、賭博、拜像、求籤,只是一種穢行,只是惡魔的行為,故當遠離,以便你們成功。”

(5:183) “你們不要剋扣他人所應得的財物。你們不要在地方上為非作歹,擺弄是非。”

(17:31-32) “你們不要因為怕貧窮而殺害自己的兒女,我供給他們和你們。殺害他們確是大罪。你們不要接近私通,因為私通確是下流的事,這行徑真惡劣!”

(17:34-38) “你們不要接近孤兒的財產,除非依照最優良的方式,直到他成年。你們應當履行諾言;諾言確是要被審問的事。當你們賣糧的時候,應當量足分量,你們應當使用公平的秤稱貨物,這是善事,是結局最優的。你不要隨從你所不知道的言行,耳目和心靈都是要被審問的。你不要驕傲自滿地在大地上行走,你絕不能把大地踏穿,絕不能與山比高。這些事,其惡劣是你的主所厭惡的。”

(2:42) “你們不要明知故犯地以偽亂真,隱諱真理。”

永遠把真主的喜惡放在第一位,並不是其他人、物或權力可與真主媲美,(5:44) “…故你們不要畏懼人,當畏懼我,不要以我的跡象去換取些微的代價。” 同時,承認我們的脆弱,和每當遇到困難時,都必會尋求主的指引和幫助,最後是不斷祈求真主的寬恕和保護,這才是貫徹如一的關係。 (2:152-153) “故你們當記憶我,我就記憶你們;你們當感謝我;不要孤負我。信道的人們啊!你們當借堅忍和拜功,而求佑助。真主確是與堅忍者同在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