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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創 偰松
施捨分兩種性質,義務性質和嘉勉性質,”澤卡特”(納課)屬於前者。
也就是說,納課是財帛必須盡的義務,至於其它,則屬嘉勉行為。
“澤卡特”是一種義務,一種慈善。
一年繳納一次的”澤卡特”,繳納的越多,給予窮苦弱者的幫助越多,獲得的回賜則越豐厚。
沒有滿貫,不需要納課的人,與這種高貴施捨的回賜失之交臂了。
作為有正確價值觀的人,我們努力賺錢,擁有更多財富,並不只是為了滿足個人慾望,過奢靡的生活,若這樣,那麼,財富多了,或許反而有害。
我們愛錢,愛的是它的價值,所以,什麼事情能夠使錢變得更有價值,我們就應當毫不遲疑地去為之花費,為之捐獻。
故此,為了獲得豐厚的回賜,我們首先應當讓自己變得富有。
所以,我們不能懶惰,而當積極投身於工作經商勞作中,努力賺錢。
有了錢,我們才能更好地用它惠己濟人,從而獲得更多的回賜。
當然,一切善行皆為施捨,無論施捨什麼,善念、善言、善行或財物,都是高尚的善功。
施捨的譬喻,就像農夫播下一粒穀種,一粒變成七穗,每穗結一百顆穀粒。
施捨就是播種,若想豐收,則當用自己所擁有的種子在最佳的季節播種,而”萊麥丹”(齋戒月)就是最佳的播種季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