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害病者和旅行者,可延後還補所缺的齋戒;老弱病殘無能齋戒的人,可納罰金。
真主說:“信道的人們啊!齋戒已成為你們的定制,猶如它曾為你們的前人的定制一樣,以便你們敬畏。故你們當齋戒有數的若干日。你們中有害病或旅行的人,當以所缺的日數封齋。難以齋戒者,當納罰贖,即以一餐飯,施給一個貧民。自願行善者,必獲更多的善報。”[2:183-184]
齋戒月封齋,是每個健康、成年、居家的穆斯林的主命義務。對於患病者,教法容許其病痊癒後以所缺之數還補;對於旅行者,若途中有困難,亦可返家後補足所缺的齋。至於老邁體弱,或終年有病,沒有能力齋戒的人,則可納罰金。即一日的齋施給貧民一天的糧食,或其價格的錢財,如果自願多給,必獲更多的報酬。
這是真主的慈恩,給予其僕人極大的便利。猶如真主說:“真主要你們便利,不要你們困難。”[2:185]
又說:“真主只依各人的能力而加以則成。”[2:286]